可接受使用政策(AUP)

MTel 電信為商業和住宅用戶提供各種與互聯網相關的服務,包括:互聯網公共接駁、電子郵箱( e-mail )、資料庫駁入及讀取、萬維網寄存、應用程序寄存及資料庫寄存、公共無線區域網絡 ( WLAN ) 、數據中心 ( Data Centre ) 和其它資料及與網際網絡相關電信服務。

為確保服務品質和客戶私隱以及保證 MTel 電信網絡、系統、產品、服務、伺服器託管設施和其中所含資料的完整性、安全性、可靠性和私隱性,可接受使用政策 Acceptable Use Policy  (AUP) 對服務可接受的使用進行定義。

如客户允許任何人士使用服務及/或任何資訊或內容之服務,客户須確保該使用人士必須遵守服務及/或資訊或內容之服務的適用條款和條件。

MTel 電信客戶須完全對其訪問、公佈、發佈或以其他方式利用 MTel 電信網絡獲取的內容和資訊負責。


1. 禁止的活動

以下所列的任何行為均構成對 MTel 電信網絡的濫用和對其他客戶的干擾,是嚴禁的:

1)   廣告、傳送或以其他方式獲取違反該 AUP 的任何軟件、程式、產品或服務,包括但不限於從事或促進用來發送未經許可的商業資訊或任何形式的通訊或未經許可的大宗郵件 ( "SPAM" ) 的工具,運行Ping 命令作洪水攻擊以及拒絕服務攻擊等;

2)   偽造用戶或其他服務相關資訊,這些資訊是提供給 MTel 電信或其他服務用戶或用於從事旨在於保留或掩藏客戶的或其終端用戶的身份或聯繫資訊的任何活動或行為,包括但不限於故意遺漏、刪除、仿造或誤傳傳輸資訊,例如標題、回郵和網際網絡協定位址;

3)   從事任何其他活動,該活動包括:

  • 違反法律或法規 ( MSAR ),包括但不限於誹謗、造謠、侵犯隱私權、騷擾、淫穢、色情以及侵害或盜用他方版權、注冊商標、專利、商業秘密或其他知識產權;

  • 違反相關特許協議下 MTel 電信的權益;

  • 威脅任何網絡或電腦系統的完整性或安全,包括但不限於傳播病毒、特洛伊木馬、蠕蟲病毒、郵件炸彈、按鍵記錄、間諜軟體、廣告軟體或任何有害的電腦指示、程式裝置或技術而其能夠或用於威脅、感染、破壞、關閉任何電訊儀器或任何他人之電腦系統組件或令其失效的任何軟件、內容或其他材料;

  • 目的在於以任何方式危害或試圖危害未成年人;

  • 試圖以一種逃避繳費或其他要求而使用需繳費或要求之服務;

  • 以其他方式降低或干擾其他用戶使用正常服務;

  • 違反應向第三方承擔的任何法定義務,如契約義務或應盡的責任;

  • 違反網際網絡或其他網絡行為和標準,包括但不限於惡意修改網頁、埠和網絡掃描以及未授權的系統滲透。

  • 在未獲 MTel 電信同意前扮演主機、收發站、作為連線伺服器或中轉站的角色;

  • 違規扮演共享平台之用 (即使用服務作寄存伺服器與其他互聯網使用人士分享文檔);

  • 利用其他提供者的服務從事任何上述禁止的活動,任何客戶或客戶的最終用戶,間接地違反 AUP 或違反 AUP 未遂的,以及任何第三方代表之客戶或客戶的終端用戶違反 AUP 或違反 AUP 未遂的,都將視為違反了可接受使用政策。

4)  在公眾地方不得展示:

- 透過服務可獲得的資訊或內容服務,客户不得授權或准許任何人士於公眾地方展示或展出該資訊或內容。


2.權利和補救措施

如果 MTel 電信認定任何客戶、其代表或其最終用戶已違反或未遵守 AUP 或從事(或允許他人從事)任何上述禁止的活動,則 MTel 電信可採取其認為適宜的措施。包括以下全部或任何內容:

1)   有權隨時暫停/或終止該客戶的服務;

2)   對該客戶進行警告;

3)   對該客戶進行法律訴訟,以償還因違反 AUP 而產生的所有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合理的行政管理費用和法律費用);

4)   以保護客戶的系統和網絡資源為目的,拒絕來自支援違法活動的已知 IP地址塊之所有通信;

5)   對客戶採取進一步法律行動;

6)   如屬非法行為,通知相關司法部門進行調查。

7)   如 MTel 電信已作出任何行動,客戶仍須要支付服務條款之相關費用。

若 MTel 電信收到法院指令,要求 MTel 電信向其提供客戶的身份資料,而該人控訴該客戶濫用服務,則 MTel 電信必須執行。如果法律要求 MTel 電信向司法部門或其他公共機關提供客戶的身份資料或 MTel 電信擁有的關於服務使用者的其他資料,則 MTel 電信亦必須執行。

MTel 電信保留在可行和合法受理的情況下,將採取行動來避免上述禁止活動發生的權利。此外,MTel 電信還有權向客戶收取進行禁止活動期間,所產生有關網絡服務之行政管理費用,包括但不限於支付確認違例者及拆除或中斷其服務過程中所產生的費用,收取的金額應相當於 MTel 電信在防止或引致該活動實際產生的費用。

本 AUP 中的條款並不受限於 MTel 電信對任何被禁止活動之法律追索權利和補救措施。

本 AUP 不影響 MTel 電信網絡下及提供之互聯網服務條款和條件。


3. 密碼保護

客戶有責任保護其個人密碼,且必須對任何授權者或未授權者使用其密碼負責。客戶不得透露其密碼或使用或允許任何人使用 MTel 電信服務來推測密碼或進入其他系統或網絡。若在網絡或網絡設備受到破壞的情況下,MTel 電信完全有權自行決定協助進行追查並且/或在網絡層面以 MTel 電信認為合理的程式逐出該違例者。

MTel 電信保留隨時修改 AUP 政策之條款及細則的權利,請參閱 MTel 電信官方網站https://www.mtel.mo上的更新。

本政策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 ( MSAR ) 法律的管轄,雙方完全服從 MSAR 法庭的管轄。